国家信访局APP软件于7月1日正式开通上线,实名可以通过国家信访局手机信访平台软件手机信访app软件来向国家信访局提交投诉意见,同时还可以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度。
【软件介绍】
手机信访app是一款非常便捷的投诉政务软件。用户可以在手机信访客户端上查看最新政务动态、资讯,如果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可以直接在手机上就能通过手机信访app反馈,非常方便!
手机信访app是中国国家信访局官方推出的可以让全国的网友们随时随地通过手机信访app手机完成信访投诉。手机信访app顺应当前网民的上网习惯,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国家信访局研发“手机信访”平台。
【软件特色】
1、随时查看相关投诉建议的办理情况
2、对相应政府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3、可实现在手机上向国家信访局进行投诉和建议
4、如果网上投诉注册用户密码丢失,还可以用手机找回
【常见问题】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收到信访事项后,在15日内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告知不予(不再)受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到信访事项后,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是如何处理的?
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受理范围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按政策办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不再)受理告知,告知投诉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同时,根据群众反映的具体情况,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加强督办,推动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落实责任、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对群众投诉中反映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报告供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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